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注册办法》的通知
各函授站: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转发给你们(通知的电子版已放在共享里),请各函授站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新生及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工作,今后,我院将严格按《通知》要求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凡是没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而报读了专升本的学生,我们将一律予以清退,期间没有任何其他的变通办法,请各函授站在学生报考时一定要进行前期的资格审查,以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今后,我院将按《通知》要求,对在校学生进行学年注册,凡是有学籍异动(包括退学或转学)的,各函授站一定要在每学年初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把异动学生名单上报给继续教育学院,最后半个学年内不办理学生退学及转学手续。
学生一律不能跨类转专业,凡特殊情况需要在本学科内转专业的,必须在第一学年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湖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9月20日